上月某天,陈女士的蚂蚁花呗突然提示她还款日到了,应该还钱了。对此,陈女士感到不解,自己明明都不怎么使用蚂蚁花呗的,怎么突然要还钱了?
陈女士来到丽水龙泉市公安局龙渊派出所报警,值班民警在查看了陈女士的账单并与陈女士进行一一核对后,发现陈女士的支付宝账单中有几笔消费是她不知情的。
民警通过这几笔消费记录找到商家。对方称,这是一个微信群友扫他店铺的支付宝收款码换微信里的钱,自己对此事根本不知情。
随后,民警展开侦查,锁定嫌疑人李某,并将其抓获。
据李某交代,李某和陈女士是微信群友,有一次他们微信群友出来聚餐的时候,李某得知陈女士的手机号码,于是尝试在自己手机上登录陈女士的支付宝账号,同时骗取了陈女士的支付宝短信登录验证码。
李某想获取陈女士支付宝里的钱,打算通过陈女士的支付宝转账给微信好友的店铺支付宝,声称自己微信里要用钱,好友支付宝收到钱后,把钱再转到他微信里。但是支付宝账号转账需要支付密码,李某便尝试人脸识别方式。随后,李某在陈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,利用人脸识别的方式,从陈女士支付宝中分两次,共转了2500元到他人的店铺支付宝中,之后李某通过微信收到这些钱。
办案民警介绍,此案中陈女士不知道支付宝的人脸识别功能,在进行人脸识别时,被李某利用,说是让陈女士用手机自拍。
2020年12月23日,李某已被警方抓获。李某的行为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,构成盗窃,警方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。
警方提醒:
日常生活中,除了保管好钱包、银行卡等财物,更要保护短信验证码、人像识别等信息,切记不能将短信验证码告诉陌生人,使用人脸识别功能时要警惕,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和欺骗,造成经济损失。